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关于工程
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二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既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又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共包含深化源头治理、加大化解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4部分20条。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二十条措施》正式公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邮 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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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1-51785578、51788211(传真)
附件: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
说 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