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省属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5年度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部署情况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省属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省级行业协会须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近三年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2.主管或主营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包含本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并落实相关政策;
3.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备办赛必要的经费、设施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
4.有与竞赛规模、水平相适应的专家和裁判员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5.有完善的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竞赛规则、技术规程;
6.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卫生、防疫等保障措施;
7.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
(二)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为省级一类竞赛和省级二类竞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者联合市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等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或重点领域竞赛,可申报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一类竞赛应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与本地经济社会联系密切的行业或重点发展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生活照料服务、数字技能)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作为竞赛项目。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组织或者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大企业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可申报省级二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应选择本行业(系统)、区域内影响较大、行业属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工种)作为竞赛项目。
(三)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三、四、五、六大类,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具有行业、企业标准,并紧贴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竞赛项目也酌情可申报。
(四)鼓励各部门(单位)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规程和办赛形式,设置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五)所申请的职业(工种)应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原则上同一主办单位两年内不得重复举办同一职业(工种)的赛项。
二、申报材料
(一)系统申报。请竞赛申报牵头主办单位于2025年3月22日-31日,注册并登录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在“山东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1.账号授权。填写信息、上传主办单位授权证明材料完成账号授权申请,账号授权审核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2.材料申报。进入“竞赛申报”模块,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PDF盖章版):
(1)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书(附件1);
(2)竞赛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二)纸质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简装成一册(不超过30页,普通A4纸装订或胶装成一册即可,杜绝过度包装),一式五份,请于3月31日前寄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2025年度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赛”。
(二)多部门(单位)联合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由牵头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后,并在管理系统内上传同意联合主办竞赛的函。省级行业协会等以行业名义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应事先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牵头主办单位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竞赛计划的,请指定本单位内部一个处室(部门)作为牵头处室(部门),并由牵头处室(部门)统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同一牵头主办单位申报一类竞赛计划不得多于3个;二类竞赛计划不得多于6个。
(四)初次申报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原则上申报省级二类竞赛。
(五)原则上省级一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40人(队)、省级二类竞赛每个赛项同一组别决赛人数不少于30人(队),参赛人数不足的,竞赛项目予以取消;省级竞赛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队)。
四、其他事宜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申报情况,通过评审等方式综合确定2025年度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省级一类竞赛,牵头申报主(承)办单位需参加竞争性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纳入省级行业竞赛计划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取消或更改。纳入省级计划的竞赛应在当年举办,逾期自动失效,不再纳入下一年度申报范围。
(三)办赛经费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单位筹措、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保障,专款专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不得通过收取选手辅导费、赛前培训费等方式,变相筛选参赛资格和追求经济利益。
(四)关于获奖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有关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对2025年度赛事活动,主办单位管理不善或者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
(六)2025年组织的全国行业一类技能竞赛山东省选拔赛,纳入省级行业一类竞赛管理,有关事项按部署文件执行。
申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李笑,李晶
联系电话:0531—51788139,0531-61325798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李晶,18596350851
附件:1.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书
2.竞赛实施方案(模板)
3.承诺书
附件1-3.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