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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0-08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以及《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包含总则、诚信评价内容及标准、信息采集、评价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评价结果运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7条。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16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编:250014

电子邮箱:ltjrst @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8557151788211(传真)


附件:1.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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