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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2025-03-2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5〕3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服务于我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三个十大”行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赋能作用,现将组织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搭建技能培训活动平台

加强与高校、用人单位合作,探索建立培训需求项目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需求纳入当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积极对接培训机构(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下同),探索建立培训资源库。通过举办对接交流活动、揭榜挂帅等方式牵线搭桥,建立高校、企业、培训机构、技能评价机构、人力资源企业、行业协会和学生多方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机制为高校学生开展“全链条”职业培训服务。

实施专项技能培训计划

(一)开发培训项目。以我省十强产业和新职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为方向,聚焦无人机测绘操控员、人工智能训练及应用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电子商务、软件系统操作、数字新媒体动漫制作、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新能源汽车维护等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群体的培训项目,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

(二)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高校及其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作用,广泛征集学生就业培训需求,科学选配优质培训资源,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围绕典型工作任务、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实施理论和实操培训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结业考核,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落实补贴政策。对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并对培训全过程及真实性负责。各市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和本地就业创业资金等经费,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的急需紧缺程度、培训后技能等级认定等情况,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并按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三、优化技能培训数智服务

积极建设或遴选线上培训平台通过搭建公益培训平台购买服务等方式学生提供优质线上培训资源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对学生开展素质能力、职业发展方向等测评服务,综合评价高校学生职业能力,精准提供培训服务。依托“职业培训地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公开本地培训机构目录,动态发布职业培训课程、班次、政策、案例等,为高校学生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提供指引。

四、开展技能宣介活动

常态化开展送技能培训进校园活动,联合高校利用校园招聘会等平台,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展演、就业指导、职业体验、培训政策咨询等。以“学技能好就业”为主题,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挖掘高校学生技能就业典型案例,通过短视频、小剧场等方式,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走技能成才之路。不定期组织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参与培训政策宣介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要注重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引导更多培训资源向高校学生培训项目聚集,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函〔2025〕39号.docx

                 鲁人社函〔2025〕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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