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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0-21 字体


关于对《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的意见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提高高质量发展就业带动力、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编:250014

    电子邮箱:wangshiyurst@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88108、51788106(传真)

 

    附件:1.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稿)》起草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山东人力资源优势,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改革就业体制机制,提升失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当高质量充分就业“排头兵”。到2030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保持在110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劳动者100万人以上,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到2035年,基本形成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结构优化、就业供求平衡、就业服务优质、就业环境友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

二、提高高质量发展就业带动力

(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城镇新增就业、分市城镇调查失业率等为主要指标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应对机制,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确定前开展用工需求、失业风险分析预测,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分类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职业体验、跟岗锻炼等活动,促进优质劳动力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就业“3+2行动”稳定工业经济就业规模,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增强农业就业吸引力。

(三)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经济就业主体作用,综合施策引导各种所有制经济更好稳岗扩岗。实施重点产业和企业就业支撑计划,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十强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提供用工支持等专项服务。

(四)打造区域就业集聚区。规划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支持济南、青岛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建立黄河流域就业协作机制,启动新“西输东接”工程,吸引西部省份青年群体来鲁就业。培育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额外补助,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打造“产、城、人、业”融合发展县域就业模式。

(五)开发就业扩容提质增长点。开展数字就业行动,做好数字转型中的岗位挖潜、技能训练、职业转换,探索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的协同增效模式。实施“绿领”就业工程,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实施银发经济发展和银发人力资源开发“双银”助力行动,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

三、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六)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建立教育、培训和就业统筹机制动态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将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高校及专业就业状况实行“红黄绿”亮灯分类评价。实施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探索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落地路径。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构建具有技能人才培养突出山东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山东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规划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指导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就业岗位与职业能力更新行动。

(八)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常态化向社会征集新职业信息。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育“鲁滋鲁味 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开展新时代就业观培育工程,将职业启蒙、认知、体验、生涯教育融入青少年培养全程。

四、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

(九)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专项促进计划,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普遍搭建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平台贯穿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乡村振兴、青年见习实习等专项计划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大学生等关爱工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衔接服务,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庭协同促就业机制。

(十)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大力发展县域就业容量大的特色产业,加强以工代赈,形成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多向流动新格局。培育“特定地域+特色行业”农村人力资源品牌。推动农村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

(十一)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退出条件,完善“基本服务+特定帮扶+急难救助”三位一体精准就业援助体系。健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机制。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

(十二)做好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强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业支持,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按照中央规定,结合实际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工作。

五、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

(十)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城乡一体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深化“社区微业”行动,融合打造“一刻钟”就业服务圈+便民生活圈。推出一批省级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标志项目,加强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设。

(十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实施“创业齐鲁”行动,支持创业街区建设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模式,推广“创贷+商贷组合方式。探索推出“创业风险险”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标准化打造一县一公益性零工市场,健全零工保障服务体系。

(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打造高端引领特色发展优势互补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格局。支持就业公共服务机构、高校等就业服务从业者申报人力资源相关专业职称。

十六)推行数字赋能服务模式。建设“智慧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推数智就业”服务模式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更好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十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依法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城乡劳动者收入增长机制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引导企业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就业市场监管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联动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落实低保渐退期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

七、强化工作保障

二十)坚持和加强党对就业工作全面领导。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进程评估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实行分市劳动力调查,适时开展就业岗位调查。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岗位和政策储备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就业的影响举办就业促进周、政策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典型选树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建设,结合山东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依然较大,需求多样化、产业智能化、人口老龄化、就业多元化叠加,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突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依然繁重。

为做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16市及32省直部门意见,各方已基本达成一致。

二、《实施意见》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7部分20条。总的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山东人力资源优势,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改革就业体制机制,提升失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当高质量充分就业“排头兵”。《实施意见》围绕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拟从5个方面贯彻实施。

(一)提高高质量发展就业带动力研究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打造区域就业集聚区开发就业扩容提质增长点5方面举措,并细化和创新了7项措施。一是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就业“3+2行动”。二是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十强产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三是规划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支持济南、青岛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四是打造“产、城、人、业”融合发展县域就业模式。五是建立黄河流域就业协作机制,启动新“西输东接”工程,吸引西部省份青年群体来鲁就业。六是实施分市调查失业率,七是实施“绿领”就业工程,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

(二)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研究提出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三方面举措,并细化和创新了3项措施。一是培育“鲁滋鲁味 鲁艺鲁品”专项职业能力品牌。二是对高校及专业就业状况实行“红黄绿”亮灯分类评价。三是开展就业岗位与职业能力更新行动。

(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研究提出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做好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4方面举措,细化和创新了6项措施。一是完善“基本服务+特定帮扶+急难救助”三位一体精准就业援助体系。二是普遍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三是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庭协同促就业机制。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五是健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机制。六是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

(四)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提出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行数字赋能服务模式4方面举措,并细化和创新了4项措施。一是探索推出“创业风险险”,二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三是深化“社区微业”行动,融合打造“一刻钟”就业服务圈+便民生活圈,四是推行“数智就业”服务模式。

(五)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提出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3方面举措,并细化和创新了2项措施。一是健全就业市场监管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联动机制。二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

此外,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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