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我厅起草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征求1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通知》围绕拓宽多元就业渠道、引导服务重大战略、提升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基层成长成才、提升职业素质能力、促进人岗供需适配、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8个方面提出了22项措施。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7月5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通知》正式公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邮 编:250014
电子邮箱:sxrst@shandong.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1-51788113、51788162(传真)
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起草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