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省厅督促省社保中心协调解决个人社保接续问题的诉求建议
一、基本情况:
1997年7月研究生毕业后,我进入山东中烟工业责任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作,2005年因企业解散离职。1997年7月-2005年6月,我的社保一直由山东中烟正常缴纳。
2006年正式入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8月至今,我的社保一直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正常缴纳。
2023年2月一天,我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解放东路16号)开具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偶然得知省社保系统中没有我1997-2000年四年的社保缴纳数据。基于这个原因,不能进一步办理个人社保接续。工作人员说,要想办理接续,需要联系山东中烟移交缴费数据。
随后我就联系了山东中烟,回复称,因时间久远、人员更迭等原因,2005年那批离职人员1997-2000年四年的社保缴纳数据找不到。
于是,因缴费数据缺失导致社保没法接续问题陷入死循环:当我联系省社保部门时,他们让我联系原缴费单位去找数据;当我联系山东中烟时,他们说数据记录找不到。
二、诉求建议:
2024年,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省直管参保单位职工退休服务质效的通知》(鲁社保函【2024】18号),这让我看到了一线希望。
我现在的诉求建议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督促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和个人的现实需求,按照上述文件精神为民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具体可参照原单位职工同类职级岗位的缴费标准进行认定,将我个人的社保接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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