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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婚假最新条例建议

发布时间:2025-02-24

领导们好,近期山东省婚假的各种消息在网上扑面而来,山东省的婚假可否借鉴浙江省的婚假新规定,“浙江省婚假规定(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职工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登记结婚未满一年,未休婚假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已休婚假的,可以按照本规定补足婚假假期。”,对于我们24年年底领证的人来说,渴望享受到应有的福利保障,新婚职工面临着来自工作、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短暂的婚假不仅无法使大家充分享受新婚的喜悦,还可能影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生活质量,原本婚假的增加不就是为了造福职工,让现在的新婚职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保障婚姻幸福生活吗,希望领导能综合考量现在领证未休人员的需求,在下发最新细则时,有相应的明确写明文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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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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