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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12333热点咨询案例
2019-12-03 字体

东营市12333热点咨询案例

东营市民赵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父亲今年56周岁,东营本地户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经3年,到达60周岁时父亲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能不能一次性补齐?另外父亲曾在东营市东营区某村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5年,这个如何处理?

东营12333答:经查询业务系统,赵女士父亲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3年4个月,首次缴费时间是2015年8月,目前为在职参保状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年,目前为中断参保状态。

赵女士父亲达到企业男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可做如下处理:

一、申请办理延长养老保险缴费。达到60周岁时如果就职企业继续与赵女士父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填写《东营市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延长缴费备案表》,向参保地市、县区(开发区)人社服务窗口提出延长缴费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赵女士父亲为东营本地户籍,可以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缴费。由赵女士父亲填写《东营市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延长缴费备案表》后向参保地市、县区(开发区)人社服务窗口提出延长缴费申请即可。

至于延长缴费一次性补齐的问题,根据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7.1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赵女士父亲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日期为2015.8,在2011.7.1之后,所以赵女士父亲需要逐年缴费至满15年。

赵女士父亲累计缴费满15年、在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时,可申请将之前参加的5年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需要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退休待遇领取地市、县区(开发区)人社服务窗口办理。

二是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

因为赵女士父亲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果不想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在达到居民养老待遇领取年龄前(60周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为55周岁),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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