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
和职业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人员的
通知
鲁人社函〔2016〕19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企业:
根据《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鲁劳社〔2002〕33号)及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技术能手推荐评选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推荐申报
(一)申报推荐条件及数量
山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原则上从获得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中推荐。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1号)规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各设区的市从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的优秀选手中推荐最多不超过3名候选人。获得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大赛前8名选手或二类大赛前5名选手不受名额限制,可直接申报。此前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部署文件;
2.公布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或确认竞赛成绩的通知;
3.《山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使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
4.《推荐山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使用A4纸单面打印,同时报Excel电子版);
5.候选人获奖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人员的申报
1.申报范围为:根据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和竞赛成绩,按规定晋升高级技师、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
其中,获得各职业(工种)前10名,且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获得各职业(工种)前5名,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选手,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他成绩合格的学生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2.报送《职业技能竞赛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使用A3纸单面打印,同时报Excel电子版),并按晋升高级技师、技师或高级工人员进行分类。
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见附件4)或《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6),合格名单公布后,办理报备手续。
3.因竞赛成绩优异,破格晋升高级技师或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须报送与技能竞赛职业(工种)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组织实施
(一)推荐评选山东省技术能手,为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是实施高技能人才中长期规划、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实施。
(二)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申报的转入下年度受理。
联系人:刘玮许冠林
联系电话:0531-87035365 86013605 86914920(传真)
电子邮箱:sdsgjnrc@126.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政编码:250014
附件:1.山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表
2.推荐山东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汇总表
3.职业技能竞赛推荐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人员汇总表
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5.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6.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