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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2024-09-09 字体

关于公开征集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与全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对接机制,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拟联合实施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绿领”项目)结合前期征集的企业培训需求项目面向社会征集有意愿承担相关项目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以下称职业培训机构)。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信用网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三)具备较强的师资力量和专业培训场地、教学设备。

(四)曾经开展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五)其他组织实施培训必备条件。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三、征集要求

(一)培训后,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自主评价企业或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无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受理

(二)培训组织实施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在2024年11月31日前完成,逾期完成的项目将无法兑现职业培训补贴

(三)承训机构需要以下事项负法律责任:

1.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

3.按照《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4.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培训过程安全;

5.自觉接受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征集流程

(一)准备申报材料。1.职业培训机构简介包括机构概况、师资力量、培训课程、设施设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2.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复印件;3.近三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职业(工种等情况;4.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信用网等查询情况;5.其他证明机构实力的材料。

(二)对接项目需求单位。省级项目坚持需求导向,有意愿的职业培训机构需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单位详见附件1)按照项目需求单位的要求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双方要就培训大纲、培训师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和方式、评价途径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培训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报送申报资料职业培训机构将培训委托协议、培训计划安排(模板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701室。

五、其他事项

(一)人社部门对拟承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级目录清单管理。

(二)学员报名后,承训机构应联合自主评价企业或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审核学员是否符合参加相应技能等级认定的资格条件。

(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省级“绿领”项目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菊、武健

联系电话:0531-51788632、51788372

邮箱:liujrst@shandong.cn

 

附件:1.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汇总

2.承训机构培训计划表(模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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