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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3-02-0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山东省“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现就评选推荐“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相关要求,我省2022年有应届毕业生的145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69所、高职院校76所,不含科研院所),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高校毕业生、1名就业指导教师(不能超名额推荐,可不推荐)。

二、评选方式方法

评选拟分初评、复评“两轮次”,采取隐住个人身份、所在学校信息“双盲评”的办法。

(一)事迹材料初评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名额的1:2比例,在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中,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成评审组,


评出44名高校毕业生、6名指导教师,进入第二轮复评。

(二)视频答辩复评

邀请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候选学生、教师通过视频答辩的方式,每人答辩8分钟,由专家组进行评分(评分细则待制定后转发各高校)。最终按分数,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评选推荐日程

评选推荐共分六个阶段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下发通知(2月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评选推荐通知。

(二)推荐报名(2月上旬)

各高校按照要求推荐候选人,按规定上报推荐材料。规定时间内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行初评(2月中旬)

通过事迹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联合进行初评。

(四)组织复评(2月底)

通过视频答辩方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评。

(五)社会公示(3月初)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官网对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推荐上报(3月中旬)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照要求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省级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可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请各高校将电子材料按“学校全称+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事迹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

、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基层就业卓越奖”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指导教师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严肃推荐纪律。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责成高校开展自查,并取消相关高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其他要求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周立志,0531-51788058

省教育厅:郑勇,0531-51793825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孙潇,0531-51788615

电子邮箱:tianjrst@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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