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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我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2023-03-13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我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16市2022年度就业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研究提出拟督查激励名单:东营市、烟台市、泰安市、济宁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531-51788106、51788116(传真)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31-51769858(传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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