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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2020-12-22 字体


关于山东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遴选和审核评议,决定给予张涛等49位同志、青岛西海岸新区就业服务中心等25家单位记大功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22日至1228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2957607,86101257

   真:0531-86902283

电子邮箱:sd86902283@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名单.docx

      2.山东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集体名单.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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