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部分类别外语水平要求标准的通知
2019-07-29 字体

关于调整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

项目部分类别外语水平要求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部分类别(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外国专家局取消BFT外语水平等级考试而对派出产生影响。为切实做好我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派出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效益,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类别外语水平要求标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8、2019年度已录取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访问学者计划的留学人员。

二、调整标准

在原外语水平标准基础上,增加:大学英语六级(CET-6)、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JLPT)及以上、大学俄语四级、大学德语四级及以上、剑桥商务英语(中级)及以上。

新标准为留学人员符合下述标准条件之一即可派出:

1.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3.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4.全国(境)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5.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合格(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

6.剑桥商务英语(中级)合格(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7.大学英语六级(CET-6)、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JLPT)及以上、大学俄语四级、大学德语四级等语种取得合格成绩。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及时转告录取留学人员,并指导留学人员合理做好留学规划,尽快取得外语合格证明,同时加强派出管理,跟踪考核留学成果,切实发挥好公派留学项目绩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4日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