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人
评选结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7号)有关规定,2018年11月21日,经统一组织评选,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围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人候补机构。
经受托人、托管人双向选择,已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现公布如下:
序号 | 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 计划对应托管人 |
1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