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
2018-09-17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5号)规定,现将各语种合格标准通告如下:

    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各级别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14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