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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04-28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特别是刘家义书记到我厅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人社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厅长办公会多次就法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厅主要负责人数次对“法治人社”建设作出批示,分管厅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落实“法治人社”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调整行政许可1项,取消1项、下放2项行政权力。自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已由18项精简至6项,压缩三分之二。公布我厅“零跑腿”事项15项,“只跑一次”事项65项,公布省市县乡四级人社领域政务服务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99类。印发申请人书面承诺制工作办法、行政许可授权首席代表资格条件和权限管理办法,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工作。落实人社部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组织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回头看活动,杜绝已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死灰复燃”。人社部尹蔚民部长、汤涛副部长对我省职业资格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作出重要批示,人社部在官方网站专门推广我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经验。积极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印发《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编制《全省公共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标准》,按照“流程驱动”理念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拓展网上办理服务事项范围,实现就业与社保数据的共享互通,形成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模式全省统一的网上服务标准体系,为打破区域限制、实现“同城通办”奠定坚实基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人社领域地方立法取得新突破。2017101日,《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第二部调解仲裁地方立法,条例系统总结了我省调解仲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将之固定下来,在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强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等方面作了创新性规定。其他立法项目如《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修订)《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稳步推进。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2件,延期21件,废止和失效26件,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7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规章和333件省政府印发的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改革事项综合评估办法》,保证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改革政策统一、协调、平衡。完善重大决策落实相关工作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跟踪了解办理进展,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在出台《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过程中,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召开风险评估会,对该《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确保了重大决策程序合乎规范、内容合法有效。认真落实《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律师事务所参与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合同协议审查等工作。2017年,我厅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审查民事合同26份,较好发挥了“外脑”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随机抽取37家省管用人单位,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933项内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查实30家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先后将检查单位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网上运行工作,及时更新“信用山东”网站相关业务数据。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8名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发展。厅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起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落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两会建议提案145件,涵盖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内容,全部做到按时高效办结。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继续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案卷年度评查活动,通过市局交叉互评、案卷点评等形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60条,作出信息公开答复90件。利用“山东人社”“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1560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严格执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全年转送向我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修订《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办法》,依法及时办理被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17年共办理被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9件。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补助暂行规定》,初步构建起以“两规则两意见一条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在全省开展裁审衔接工作调研,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总结梳理出复杂疑难问题90余个,开展联合培训和会商研讨。启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建设综合示范工作,济南市文东街道、青岛市八大关街道和淄博市稷下街道三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乡镇(街道)基层平台综合示范单位。出台《加强信访维稳工作10条措施》,构建一体化信访工作格局,全年办理信访事项4169件(起)。组织全省人社系统开展“就业之路·法律同行”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技工院校普法教育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6000余人参加人社部网上答题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全系统、全方位、常态化法治教育,推动各级人社部门从根本上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着力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会同山东行政学院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市厅级公务员70人。制订《山东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公务员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培训列入2017年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项目各培训班次授课内容,先后举办3期全省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举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建设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150余人,全面增强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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