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我们按系统清理规范了省市县乡四级涉政务服务事项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编制完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现予以公布。同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
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