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和《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精神,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启动省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影像化1200份高层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基础信息采集,选定84项字段信息作为基础数据,利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存储,逐步建立省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
2、档案整理,根据有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按照干部档案材料分类标准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材料进行整理、排序,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
3、原始材料扫描,按照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委托中标方对档案原始材料进行扫描、修正、数据储存和挂靠利用等相关工作,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目标。
(二)完成8000份流动人员人事基本信息采集。
1、档案整理,根据有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按照干部档案材料分类标准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材料进行整理、排序,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
2、基础信息采集,选定84项字段信息作为基础数据,利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存储,逐步建立省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
3、档案换装,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管标准,对基础信息采集后的档案进行换装,利用信息系统分配档案位置,打印黏贴档案目录条,上架标准化档案库房。
(三)采集流动人才党员基本信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联系1800余名流动人才党员(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联系这部分党员的困难很大),向其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经核实后将党员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省集中系统和灯塔党建系统。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人社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4、具备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具有近三年开展人事档案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二)人员要求
供应商团队中,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须有市级(含)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主楼703房间。
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报名,不按规定报名不予接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6:00前。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22日,13:30-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7年9月22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主楼706会议室。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主楼703房间。
联系人:宋茂晋,刘晓琬
联系方式:0531--88923656,88551455
附: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