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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6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7-03-27 字体

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6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呈报单位:

根据《山东省深化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4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62016247号)有关要求,2016年度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于2017325-26日召开。

经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纪克玲等64位同志通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孟欣等210位同志通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异议期自327日开始,为期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结果反馈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请将征求意见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传真): 0531-86013829

附件:201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2016技校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代章)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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