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直医疗保险
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省级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6〕55号)和《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鲁社保发〔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省直医疗保险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申请省直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鲁社保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未纳入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可按规定申请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时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详见鲁社保发〔2017〕8号文件附件1、2。
申请时间:2017年3月20日— 3月31日(法定工作日),逾期不递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地点: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工伤保险服务处(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市场副楼北310房间)
医疗机构申请联系人及电话:梁明理 0531-82667808
零售药店申请联系人及电话:曹 庄 0531-81915807
提交申请的医药机构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附:鲁社保发〔2017〕8号.docx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