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鲁和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5、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6、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7、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和选派领域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请通知申请人访问“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并点击“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报名前须已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取得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中央和省直驻鲁有关单位申请人书面材料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企事业单位申请人书面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各市审查无误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其中,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处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国家留学网”发布《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项目专栏信息,请各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向所在地区非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隶属机构发布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积极做好推荐受理工作。
2、鼓励已经申报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人继续重点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
3、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2016年12月23日反馈至shandongok@163.com。
4、未尽事宜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1-88597979,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辅楼北406,邮编:250014。
附件: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