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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6-01-22 字体

各呈报单位:

2015年度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于20151219-20日召开。评委们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议,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经评议,刘志霞等11位同志通过正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刘春贤同志通过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韩威等122位同志通过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周泽山等46位同志通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异议期自1221日开始,为期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结果反馈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请将征求意见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通讯地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邮政编码:250014)。电话(传真): 0531-86013829

附件:201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2015技校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代章)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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