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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4-12-11 字体

关于对《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统一规范全省工伤认定工作程序,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根据有关要求于2024年11月4日至12月4日,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等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各方面意见建议4条。经过逐条梳理研究,采纳吸收4条。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调查核实重点,适当予以调整;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内容,可删除关于文书内容的表述;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协同配合内容,相关内容属于内部工作或协议管理范畴,可删除;进一步优化关于工伤认定档案保存期限的问题,建议明确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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