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强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借鉴外省经验,结合山东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的意见。
《行动方案》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行动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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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强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定好位、挑大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生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创业齐鲁”行动,让创业成为山东的时尚名片和精神气质,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平台功能发挥更加充分,创业人才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创业服务水平更加优化,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不断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省扶持创业3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80万人以上。
——每年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左右,其中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左右。
——每年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000家左右。
——每年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0个左右。
——每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500亿元以上。
——年均征集创业创新赛事优质项目不少于1500个。
——每年举办各类创业促进活动不少于1000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业市场环境“暖心计划”
1.持续打造一流创业环境。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以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网报装、企业上市信息核查等涉及企业5个“一件事”为重点,为创业主体提供集成化服务。推动公共创业服务下沉基层,深化“社区微业”三年行动,重点依托就业服务站等基层服务点,开展创业“一件事”打包联办服务。深化“一次办好”“一网通办”集成改革,充分发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办理功能,实现创业者“进一张网、办全省事”。(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创业环境优化“揭榜挂帅”。深入开展创业环境优化“揭榜挂帅”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创业环境创新引领区。聚焦“人才、产业、平台、资金、服务、环境”等要素,汇集发布创业服务资源。加强典型经验推介推广,常态化组织优化创业环境主题宣传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实施创业重点领域“强链计划”
3.聚焦高科技领域引领创业。以“十大创新”为引领,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等行动。聚焦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等领域,实施20项左右前沿技术攻关项目,努力催生重大原创性、引领性成果。(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聚焦新型工业化引领创业。聚焦聚力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持续用好“链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十链百群万企”等系列融链固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叫响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山东品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5.聚焦产业集群化引领创业。推进创新创业集群化发展,立足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吸引集聚一批优质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每年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国家级集群数量保持全国先进位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6.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领域创业。鼓励创业者围绕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三)实施创业金融资本“护航计划”
7.优化金融服务助力创业。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各市可结合实际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所需贴息资金由各市财政部门自行承担。大力推广“创业提振贷”、创业担保贷款“政银担”模式。深入实施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三年专项行动,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引导天使投资助力创业。发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天使投资示范作用,培育招引一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对天使基金,省级引导基金最高出资比例提高至40%,省、市、县级政府最高共同出资比例放宽至60%,对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在实缴出资收回后,可将全部收益让渡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他出资人。(省财政厅牵头)
9.支持创投风投助力创业。研究制定引导长期资本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扩大“创投基金齐鲁行”品牌影响力,组织分区域、分产业、分赛道等投融资对接活动。到2025年,我省创业投资综合实力得到较大提升,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达到10个以上,50家以上头部风投创投机构落户山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本地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0.健全补偿机制助力创业。建立创业风险救助机制,试点开发“创业失败险”,支持引入社会资金,对创业失败人员给予社会化资金救助。完善山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功能,激励引导更多优秀青年群体投身创业。在有条件的市研究推出“创业券”,优化创业服务模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业领军人才“梧桐计划”
11.打造创业人才引育高地。深入实施人才兴鲁战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聚焦优化“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高水平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实施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每年吸引青年人才不少于70万人。开通高层次人才预审服务“直通车”,形成专利预审服务高层次人才规范化工作流程,加快专利快速授权和成果转化。(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2.培育科技人才创业场景。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等,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项目申报、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
13.激发返乡人才创业活力。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总结推广返乡创业工作经验,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返乡创业品牌。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区,政府投资的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持续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基层职称制度,实施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行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让更多人才汇聚乡村。选树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深入高校开展返乡创业宣讲,激发青年人才返乡创业热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拓展青年人才创业空间。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实践平台建设,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每年遴选400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高质量举办山东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海洽会”,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加强与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合作,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为青年创业提供金融服务。(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创业平台载体“筑巢计划”
15.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新升级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省级平台提质发展。提升各类创业载体管理水平,扶持不同阶段创业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建设一批就业导向突出、产训结合紧密的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各市至少布局建设1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的保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创新培育一批创业街区。依托产业特色显著、青年创业者集聚、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街区,通过搭建创业赋能中心,到202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建设40家省级创业街区,创新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生态新领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18.支持头部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支持省内头部企业成立创新创业中心等孵化器、加速器平台,通过产业链垂直孵化、飞地孵化等方式,带动优质项目孵化、优质企业加速。持续深化“黄河青创走廊”建设,在省级层面打造青创齐鲁大厦,链接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环高校创新创业带”,赋能区域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创业能力素质“锻造计划”
19.强化创业培训赋能。加强创业培训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全省年均培训民营企业家10000人以上,遴选300名左右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重点培养。实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每年完成各类创业培训5000人以上。实施“青创培训赋能行动”,助力青年创业能力提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创业导师服务。加强全省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山东省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整合各部门创业导师资源,建立山东省创业导师资源库,试点建设创业导师工作室。广泛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公益活动,全省每年不少于200场次,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疑难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1.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健全完善逐级后备、逐级递进的梯度培育机制,大力开展挖掘强基,深入组织培育辅导,着力加强靶向提升,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保持在1000家以上,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保持全国先进位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七)实施创业文化生态“涵养计划”
22.培育新时代山东创业文化。积极弘扬“和合与共、诚实守信、创新求变、义利天下”的新时代儒商精神。组织开展“齐鲁最美个体劳动者”选树宣讲活动,引领广大个体劳动者诚信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打造山东特色创业品牌。在全省打造“创业齐鲁”品牌,提升创业IP形象“喵小创”品牌影响力,广泛用于各类创业活动。各市至少培育1个具有影响力、叫得响的地区性创业品牌,形成“1+N”品牌矩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4.丰富多元创业赛事活动。高水平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农村创业大赛、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活动,储备优质创业项目,促进人才引进、项目对接、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省级创业赛事获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本方案涉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汇总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方案有效实施。
(二)强化成效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将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动态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本行动方案实施完成之后,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和成功做法。
(三)抓好交流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对“创业齐鲁”行动方案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附件2
《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
2026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近期,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有关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创业是就业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发力点。山东是人口大省、劳动力大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双过亿”,劳动年龄人口6140万,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庞大,稳就业压力较大。发挥创业倍增效应,对于扩大就业规模、缓解就业压力、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意义重大。
2023年底,《山东省“创业齐鲁 乐业山东”行动方案(2021-2023)》已实施结束。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强省的工作要求,我厅已将实施“创业齐鲁”行动列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列入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拟出台的文件计划。为此,我厅会同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10余个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把握原则
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创新发展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体现山东特色,主动服务和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整合财税、金融等政策资源,为创业主体发展壮大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起草过程
(一)深入开展调研。我厅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省创业工作的基础上,赴省内青岛、烟台、东营等地调研,省外赴安徽和浙江等省市学习,借鉴经验做法。
(二)广泛搜集资料。借鉴北京、安徽、内蒙古等省份先进工作经验,通过系统内座谈、省直各部门征集措施等多种形式,先后四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
(三)充分征求意见。3月14日,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座谈会,讨论交流文件初稿。3月22日,向13个省有关部门单位发函,征集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反馈意见,对《行动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4月8日和5月11日,分两次向15个省有关部门发函,对《行动方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
障措施4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定好位、挑大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生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板块为主要目标。提出通过实施“创业齐鲁”行动,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平台功能发挥更加充分,创业人才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创业服务水平更加优化,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不断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省扶持创业3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80万人以上。
第三板块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七大计划”、24条具体措施。“七大计划”分别着眼创业重点领域引导,以及创业环境、资金、平台、人才、能力和文化等重点要素支持。一是实施创业市场环境“暖心计划”,包括持续打造一流创业环境、组织创业环境优化“揭榜挂帅”2条措施;二是实施创业重点领域“强链计划”,包括聚焦高科技领域、新型工业化、产业集群化和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领域创业4条措施;三是实施创业金融资本“护航计划”,包括优化金融服务、引导天使投资、支持创投风投、健全补偿机制4条措施;四是创业领军人才“梧桐计划”,包括打造人才引育高地、培育科技人才创业场景、激发返乡人才创业活力和拓展青年人才创业空间4条措施;五是实施创业平台载体“筑巢计划”,包括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省级平台提质发展、创新培育一批创业街区、支持头部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4条措施;六是实施创业能力素质“锻造计划”,包括强化创业培训赋能、强化创业导师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3条措施;七是实施创业文化生态“涵养计划”,包括培育新时代山东创业文化、打造山东特色创业品牌、丰富多元创业赛事活动3条措施。
第四板块为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成效评估、抓好交流宣传等3个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方责任,抓好要素保障,健全评估机制,推动《行动方案》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