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
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推动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见附件1)。
本《规划》共7部分,29项内容,设5个专栏。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宣传引导等方面保障规划落实。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3月8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规划》正式公布施行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邮 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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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1-51788371,51788372(传真)
附件:1.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征求意 见稿)
2.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7日
附件1
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2年2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7
二、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9
(四)强化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9
(五)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10
(六)大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 12
(七)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13
三、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13
(八)发挥企业职工培训主体作用 13
(九)强化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建设 14
(十)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 14
(十一)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15
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15
(十三)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和数字技能 16
(十四)推动产训结合高质量发展 16
(十五)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 16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服务 17
(十七)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制度 18
五、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18
(十八)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18
(十九)稳慎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价 18
(二十)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 19
(二十一)夯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础 19
六、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 19
(二十二)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19
(二十三)强化优秀技能人才选拔 20
(二十四)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 20
(二十五)提升技能人才待遇 20
七、加大规划保障力度 21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21
(二十七)确保资金投入 21
(二十八)强化规划落实 22
(二十九)加强规划宣传 22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就业大局稳定、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2号)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经济发展和劳动者技能提升为根本目的,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劳动者大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导向。适应宏观经济政策,根据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实施积极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德技并修。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养。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制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方式改革创新,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政策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更高、评价更加科学、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更加契合,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更加匹配。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健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显著改善。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的多元供给体制逐步健全。加大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更高。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增效,培训质量持续提升,培训服务更加智慧化、便利化,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劳动者技能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
——技能人才成长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破除学历、身份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联系更加紧密。职业技能大赛引领、示范和带动劳动者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成长的作用更加显著。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标 |
主要指标 | 2021—2025年目标 | 属性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 ≥500 | 预期性 |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 ≥150 | 预期性 |
金蓝领培训(万人) | ≥10 | 预期性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万人) | ≥10 | 预期性 |
创业培训(万人次) | ≥100 | 预期性 |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万人次) | ≥200 | 预期性 |
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万人次) | ≥50 | 预期性 |
新建公共实训基地(个) | ≥200 | 预期性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个) | >65 | 预期性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个) | >70 | 预期性 |
二、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
(四)强化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需要,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等。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要与企业文化、岗位实操、新技术、新工艺相互结合,综合运用学徒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效果。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专栏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 |
1.岗前培训。鼓励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以企业文化、岗位规范、安全生产、工匠精神、岗位实操等为主要内容,帮助其快速提升适应岗位能力,促进人岗匹配。 2.在岗培训。支持企业积极培养骨干职工,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项目引进等生产发展需要,提升在岗职工岗位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稳定就业。 3.转岗转业培训。引导产能过剩、受疫情影响等企业自主开展职工转岗培训,尤其要对转移到新岗位无相关技能或技能过时的职工进行定向、定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5.“金蓝领”培训。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十强”产业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职业(工种),面向我省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6.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 |
(五)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聚焦八大战略发展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组织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行动,强化紧缺工种、新业态新模式等特色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农民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他涉农技术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增强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培养。实施退役军人培训计划,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等开展技能帮扶工作。
专栏3:重点群体就业技能提升 |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输出地为主,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2.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行动。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青年就业创业为核心,大规模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 3.退役军人培训计划。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将退役士兵纳入国家终身教育培训制度体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动态调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推动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 4.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技能培训行动。丰富和完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措施,统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探索线上培训模式,分类建立技能培训精品课程库,拓宽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更好地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
(六)大力开展创业创新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和制度,加大创业创新培训力度,持续激发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有效增强创业培训服务供给,推动完善多元参与、多种模式、分级分类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创新培训范围,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帮助支持创业者成功创业和稳定创业。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师资库,开展“山东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
专栏4:创业创新培训项目 |
1.“创业训练营”活动。遴选知名度高、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的专业机构,针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采取理论授课、实训演练、观摩互动、投融资活动路演相结合的方式,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的经营主体,打造“双创”升级版。 2.创业师资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咨询师等师资力量培训,规范师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3.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将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作为提升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培训师资培养需要,探索实践市场化师资培养模式。 4.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联合有关部门,以《山东省创业培训系列教程》为主要内容,面向创业讲师开展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实现以赛促教目的。 5.“鲁菜师傅”企业能力提升培训试点。打造“鲁菜师傅”培训品牌“升级版”,提升“鲁菜师傅”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
(七)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技能兴鲁”行动,充分调动企业、院校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世赛省级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抓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技能人才结构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载体,有效提升培训供给,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活力。
(八)发挥企业职工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和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技师学院分校等,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鼓励企业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集智创新、技术攻关、做好创新成果总结命名推广工作。
(九)强化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建设。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建立健全校企对接机制,拓展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大型企业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集团,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开展各类技能培训。
(十)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鼓励市场化能力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优质发展,开设更多培训项目。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支持职业培训线上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技术与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广“互联网+”“智能+”培训模式,规范化管理,形成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
(十一)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坚持“共建共享”原则,整合政府、院校、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源,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统筹推进涵盖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精准、分工明确的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公共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效能。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培训机构(包括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功能,建设一批服务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的高质量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品牌引领,注重创新示范,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由“量”到“质”、由“形”到“势”的转变。
(十二)提升职业培训教学基础能力。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组织师资培训和研修交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探索开发具有山东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丰富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加大数字技能线上培训资源供给,进一步做好课程设计与修订、地方特色职业培训包开发等基础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政策研究,定期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研究课题,提高全省职业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三)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和数字技能。加强劳动者职业素质培育,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指导、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应急和健康卫生等作为必修课,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获得技能、数字交流技能、数字消费技能、数字安全技能和数字健康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探索数字化技能培训新模式,积极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工作。鼓励各类院校对学生开展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引导培训机构开设数字技能专业和课程,支持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数字技能。
(十四)推动产训结合高质量发展。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在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产训结合试点,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和相对丰富的技能培训资源,能够推出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引领带动作用。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试点,积极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生产实训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
(十五)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以品牌建设引领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推进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推动优质培训项目品牌化发展。结合山东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行动,按照“培训就业一体”原则,开发完善一批特色品牌职业培训项目,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劳务质量,丰富品牌内涵。
专栏5:“一市一品牌”“一县一项目”建设 |
1.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每个设区市培育和打造1个以上培训质量高、市场潜力大、就业前景好、服务效益强的“领航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深挖品牌特色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规模就业、高质量创业、服务当地产业发展或培养高精尖企业技能人才。 2.职业技能培训“一县一项目”清单。坚持需求引导培训,围绕“九个强省战略”目标任务,完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聚焦“十强产业”、乡村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鲁菜师傅”、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等主题,大力推动项目制培训的应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和“紧急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服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支持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建设。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职业培训资源管理、信息跟踪、过程监督、绩效评估、资金拨付、学分互认等功能,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十七)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制度。
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主体的监督管理,完善自查自评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注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对培训教学、培训质效、结果评价等为重点的培训评估。建立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完善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资金使用风险防控。
五、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提升技能人才评价服务水平。
(十八)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建立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相挂钩机制。力争到2023年在符合条件且有自主评价意愿的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企业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全覆盖。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升企业自主评价水平。
(十九)稳慎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价。在全省遴选建设200所左右具备良好评价资质条件、社会公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经认定的人员,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加强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监督指导。选树评价标杆和机构品牌,不断提升评价质量和公信力。
(二十)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建立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发布制度,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考核规范开发征集办法。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劳动者灵活就业。
(二十一)夯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础。发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对技能评价的指导作用,增强评价工作的规范性,指导评价单位树立质量观念,品牌意识,完善技能评价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注重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
六、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
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进一步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适合技能人才的成长发展阶梯规划。
(二十二)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技能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发展路径。拓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技能学分”,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各项待遇。积极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在工程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二十三)强化优秀技能人才选拔。着力完善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校内竞赛与校外竞赛、省内技能竞赛与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注重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将先进标准、理念,转化为培训和教学资源,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通过企业岗位练兵,每年组织不少于60项“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重点赛事,推动各市积极组织开展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
(二十四)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完善以省级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名额分配比例。完善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选拔一批 “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纳入“山东惠才卡”保障范围。
(二十五)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探索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七、加大规划保障力度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部署和推动规划的落实,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应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
(二十七)确保资金投入。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保障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投入与职业技能培训保障需求相匹配,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完善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监督企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十八)强化规划落实。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建立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制度。及时汇总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十九)加强规划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强化“个人崇尚技能、企业重用技能、社会尊重技能”的社会导向,不断强化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理念。及时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持续提升技能人才工作影响力,为促进技能人才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2
关于《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
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我们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意见。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十三五”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提质增效,改革创新,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出方案、建专账、筹资金”三到位,以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宗旨,坚持“需求引导培训、培训助推发展”。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34.741万人次,以工代训政策帮助6万余家企业稳定岗位270余万个,超额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职业技能培训在稳就业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关键时期,随着我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快速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将日益增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作出政策调整和系统改革,着力提升职业培训的质量,大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劳动者大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证。
为推动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效衔接,我们深入研究了“十四五”时期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措施,学习借鉴外省相关职业培训规划,分析研判我省的“十四五”职业培训的形势任务,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组织专门的文件起草专班,对规划的体例内容、发展目标、任务措施等进行多次集体研究讨论,多次发有关省直部门以及各市人社部门征求意见,几经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7部分,29项内容,设5个专栏。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至第六部分,主要从职业培训体系、供给能力、培训质量、评价体系、职业生态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等共21项内容。
第七部分,主要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规划落实、宣传等方面加大规划保障力度。
三、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以健全完善高质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目标,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更加契合,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更加匹配。“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次(预期性),新增高技能人才50万人。
(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创新培训、数字技能培训。
(二)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显著改善。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责任,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积极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提高实训基地效能。
(三)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引领,推进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政策研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注重创新示范,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由“量”到“质”、由“形”到“势”的转变。
(四)技能人才成长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增加职业技能等级层次,建立完善适合技能人才的成长发展阶梯规划,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名额分配比例。进一步扩大技术技能人才贯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