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头连着职工权益,一头连着企业生产,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用工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人民群众念兹在兹,反复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为我们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人群,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工伤保险事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44.5万人,基金结余110亿元,可支付能力近18个月。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事关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事关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服务能力,关系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022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印发通知,明确提出,要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去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调研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市县意见建议,起草了政策文稿。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启动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的全面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