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改革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的通知》,确定自5月1日起,对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进行改革。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先生,省卫计委副巡视员邱枫林女士介绍这次改革的有关情况。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首先,请李伯平巡视员介绍我省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9:38] [19:47:02]
◇李伯平: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感谢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我省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一、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基层是医疗卫生人才的重要聚集地,又是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基层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事关基层卫生队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事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任用、考核、薪酬及职业发展等方方面面,对于激发基层卫生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抢占新一轮人才竞争的制高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的职称评价制度,是引导人才发展的指挥棒,是提升人才能力素质的撬动点。近年来,我省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核心环节,在全国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率先下放高校和科研机构职称评审权,率先推进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各项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有效激发了人才队伍的创新创业活力,最大限度地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是我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把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全力促进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深度融合,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这次改革中,我们坚持“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将基层卫生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进一步增强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基层卫生人才的创造活力。同时,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评价的顶层设计,改善职称评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大力引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分配岗位资源,提升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如果说“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那么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就是人社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是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招。我们必须全面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做出人社部门的不懈努力。[9:59] [19:47:28]
◇李伯平:(三)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是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多年来,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在团结凝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提升医生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基层人才发展面临天花板,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论文一直广受社会诟病,特别是对常年耕耘在一线的优秀基层卫生人才没有起到很好的正向激励作用,甚至还衍生出论文代写、版面买卖等畸形产业。这次改革,我们坚决破除“学历崇拜”、“论文导向”,加大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报告、病例分析、新技术推广使用的权重,形成了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核心内容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设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有利于发挥职称“指挥棒”的作用,引导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一线建功立业,使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促进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必须把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改进基层卫生人才评价考核方式,更加注重以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引导基层卫生人才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再立新功。二、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一)总体思路和原则。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卫生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更加符合医疗卫生实际、科学合理的职称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康山东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本次改革坚持以下五个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用为本,注重医德医风,注重实际贡献;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建立体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综合评价机制;坚持职称评审与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管理制度相衔接;坚持依法管理,与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0:05] [19:47:48]
◇李伯平:(二)主要内容。本次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设置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评审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中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二是设立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结合。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全省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服务机构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用于聘用具有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具体设置数量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按照规定的评审办法,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切实把那些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公认的优秀医生选拔到高级岗位上来。三是拓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双向通道。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全省卫生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在基层卫生岗位聘用;取得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职称的,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卫生岗位聘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上流动的,需取得全省统一的职称方可聘用高级岗位。鼓励县(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工作并申报评审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四是制定基层卫生评审评价标准条件,对基层卫生人才进行科学评价。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例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论文、科研等只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加强医德医风考核,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目前,省卫计委正在抓紧调研论证,拟于近期发布。五是进一步向地方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充分调动用人主体积极性。我省17个设区的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人才队伍组成情况有差异,本次改革将基层卫生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由设区的市根据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本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并颁发职称证书。通过下放评审权,增强用人主体的自主性,确保“用的能评上,评上的能用好”。[10:07] [19:48:10]
◇李伯平:三、下步重点工作安排。改革涉及体制机制转换和利益调整,政策性强,牵动面广,是一项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推进、边完善、边解决的工作思路,科学组织,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将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向基层,尽全力让优秀人才在基层“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一)严格评审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职称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管理职能作用,统筹本地区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把握行业特点,加强业务标准的制定和监管,抓好具体改革措施的实施和改革工作的推进。各设区的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建高评委,细化评价标准,严格评审程序,采取多种考核评审方式,认真执行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用人自主权,搞活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申报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年度考核,对其业绩贡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实把想用好用能用的人才推荐出来参加评审。(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放职称评审权,不是不管,也不是放任自流。省里将坚持放管结合,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一方面,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全面复核职称工作,对复核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及时予以处理,并对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复核中发现严重问题的,给予警告,责成予以纠正;对违纪违规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另一方面,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大力推广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卫生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完善公众举报受理系统,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加快形成监管合力。(三)全面搞活用人机制。我们将以职称制度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同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搞活用人制度。加强和深化基层卫生的岗位管理、流动体制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改革,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推动基层卫生人事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自主评价、自主使用深度融合,从源头上解决评价和使用“两张皮”现象,全面释放发展活力。各位朋友,加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广大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希望新闻界朋友继续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推动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谢谢大家![10:07] [19:48:32]
◇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9:49:02]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启动后,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还将有哪些举措?[10:23] [19:49:21]
◇李伯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简政放权必须一以贯之,用减政府权力的“痛”,来换得企业、群众办事的“爽”。这次改革与以往有个很大的不同。过去,各系列高级职称都是省里组织评审,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在这次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中,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制度设计时我们就将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下给各设区的市,将能放的权力放到位。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各地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活力的“乘法”。简政放权,不是为放而放、放后不管,而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者的有机统一。下步推进职称简政放权,我们主要是做好“放管服”的文章。一是围绕“放”字做文章。近几年,我们积极推进职称评审权的下放,先后将部分领域、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的市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人才改革试验区。目前来看,在确保人才评价质量的基础上,“放权”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本次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延续了这一思路。今后,将会有更多的职称评审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二是围绕“管”字下功夫。简政放权,必须要放管结合。这对我们以往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各设区的市能不能接得住、接得好,是一个值得研究探索的问题。《通知》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监管措施。我们将确保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把监管重心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上来,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感受到职称评审的公平正义。三是围绕“服”字求实效。“放”和“管”的目的,是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就是为了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畅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长期奉献。下一步,我省还要研究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会研究制订更多、更扎实、更给力的政策措施,以改革提升服务,以服务促进改革,让用人单位满意、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满意。[10:25] [19:49:41]
◇大众日报记者: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何时发布?新的标准条件在评价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10:27] [19:49:59]
◇邱枫林:2016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精干力量,筹划做好《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深入各地进行广泛调研,听取基层尤其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初稿。之后,分别召开高评委专家、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并发1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逐步完善评审标准,目前,《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制定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新的标准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用为本,注重医德医风,注重实际贡献;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建立体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综合评价机制;坚持职称评审与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管理制度相衔接;坚持依法管理,与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及培养指导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按照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同时在聘任期间需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累计六个月以上。具体讲:一是在评审内容方面,对申报人员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二是在重点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三是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注重医德医风的考核,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10:27] [19:50:19]
◇陈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10:37] [19: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