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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特邀嘉宾:于富华、魏长民、钟建军

嘉宾简介: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省政府新闻办主任魏长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调研员钟建军

内容介绍: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对我省职称制度进行30年来首次全面性、系统性改革,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路线图”,推出25项具有高“含金量”的改革措施,对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鼓励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30

文字直播

魏长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对我省职称制度进行30年来首次全面性、系统性改革,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路线图”,推出25项具有高“含金量”的改革措施,对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鼓励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调研员钟建军先生,解读文件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于富华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14:44:49]


于富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我省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多年来,新闻界的朋友们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人社工作做了大量客观、真实、精彩的报道,有力地宣传了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独特优势。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背景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改革完善职称制度作为优化人才评价的重要举措,全面做好“加减乘除”四种算法,有效提升了职称工作科学化水平,打造了全国职称制度的改革“试验田”和政策“发源地”,职称制度在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除法”,就是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坚决消除人才评价“一刀切”现象,先后修改完善了中小学、中职、技工院校等行业的职称评价标准,并明确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提高了职称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做好“减法”,就是推进简政放权,向高校、科研院所、地方下放职称评审权,并将自主评价办法向人才改革试验区拓展,增强了用人主体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做好“加法”,就是坚持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全面推行阳光评审,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做好“乘法”,就是发挥职称制度对人才工作的倍增效应,服务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优化职称制度,打造了职称制度与其他人才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新格局。2016年人才统计显示,我省有专业技术人才514万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4万人,副高级职称41.1万人,中级职称165.3万人。许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已成长为行业领军人物,入选了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 虽然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但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特别是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进,许多问题进一步显现,比如,人才评价中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活力,中央下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后,我们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总结职称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全面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改革文件制定工作。去年下半年,在认真起草改革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先后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全面审议。2018年1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共分8部分25条,并确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4:47:07]


于富华: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从表面上看,人才的竞争是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的竞争;从实质上看,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竞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都把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职称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尺,是人才发展的核心环节,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重要依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既是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又能把各类人才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我们必须顺应人才呼声,适应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人才评价更加注重考察能力、实绩和贡献,加快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焕发职称制度的创造力、生命力。 第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正在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海洋强省,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才,希望也在人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渴求人才、珍视人才。但从客观上讲,我省人才现状不容乐观,虽然人才资源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但高端人才非常匮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重新塑造人才竞争优势。实践也证明,职称评得好、评得科学、评得公平,人才的聪明才智就能得到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的热情就更加高涨;职称评价导向不科学、不合理,就会挫伤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甚至造成人才流失。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方式,建立特殊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力争把职称制度打造成做大做强人才队伍的“助推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放管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我省正在坚持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称制度,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快转变人才管理职能,消除对用人主体和市场的过度干预,提高人才制度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必须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把职称管理领域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务管好,以高效率、高品质、高标准的职称服务,赢得各类人才的好口碑、用人单位的好体验,改革发展的好环境,努力在转变人才管理职能、打造一流人才生态上走在前列。 [14:47:57]


于富华: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举措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总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结合,建立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制度支撑。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全面总结了过去职称改革经验的基础,并对现行政策进行了全面创新。《实施意见》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14:48:23]


于富华:(一)健全制度体系,解决“天花板”的问题。目前,我省经济、统计、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系列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到副高就“到顶了”,专业类别设置也较为笼统,新行业、新专业需求未能充分体现。针对这些问题,这次改革进行了三方面创新:一是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对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设置到正高级,补齐部分系列职称层级设置的“短板”。二是完善职称专业类别设置。各设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设置有关专业类别,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开辟了通道。三是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对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创新评价标准,破除“一刀切”的问题。过去,职称评价标准存在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问题,并把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的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杠杠,造成了评审标准的“一刀切”现象。这次改革,在国家颁布的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将评价标准的重点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并健全标准条件动态调整机制,树立了鲜明的评价导向,破除了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坚持分类评价、科学考察,对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将分系列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坚持以用为本,突出实绩,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三)创新评价机制,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在评价主体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扩大基层和用人单位自主权,其中,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市或社会组织,实行事后备案管理;逐步将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县(市、区)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在高校、科研机构自主开展职称评聘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推进评价主体社会化,部分学会、协会、行业组织以及一些专门评价机构,在经过政府授权后可开展职称评审。在评价方式方面,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采用笔试、面试、考察、人机对话、教学测评、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手段,运用定量、定性等多种方法,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淡化或不作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侧重考察工作业绩,评审时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建立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通过以上两方面的改革,把“一把尺子”变为了“多把尺子”,职称评价的方式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灵活科学。 [14:48:58]


于富华:(四)拓宽参评人员范围,解决“玻璃门”问题。过去,非公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已评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再参加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这次改革,我们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进一步明确: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能申报职称评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援外援青援疆援藏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等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这些改革举措,解决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问题,扩大了职称评审的覆盖面。 (五)推动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的相互促进,解决“衔接不紧”的问题。职称制度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我们着力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有效发挥了职称制度对人才培养、使用的导向作用。一是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衔接。落实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快培育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制度,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二是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实现职称评审制度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对取得相应职称的,实行竞争聘用(任),对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可通过解聘、低聘等方式破除职称终身制。这些改革举措,实现了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的有机衔接,构建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新机制。 (六)强化监督管理,解决“手段单一”问题。过去,职称评审监管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监督,缺乏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这次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在加强职称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建立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管;建立回避、保密、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全面实行“四公开、两公示、两报告、一告知”制度,即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评前和评后公示,评前和评后向人社部门报告情况,评后向社会告知评审结果;推行“阳光职称”,扩大社会监督主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参与监督;建立职称评审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虚假网站、制贩假证、考试作弊、评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职称评价、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的不法行为。这些监管措施,提高了监管效能,切实做到了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使职称制度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促进了人才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14:49:26]


于富华: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推动职称制度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根,让专业技术人才尽快享受改革红利,为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努力为行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二是统筹推进改革,迅速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任务细化、实化。继续深化工程、卫生、农业、会计、科学研究等领域职称制度改革,确保5年内完成全部系列的改革任务。三是严格职称工作纪律。坚持从严从实的主基调,严厉打击违纪违规评审、学术造假和腐败行为,对违纪违规者“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纪律贯穿到职称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离不开新闻媒体的积极报道和广泛宣传。衷心希望广大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加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为顺利推进这项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谢谢大家! [14:50:27]


魏长民: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14:50:58]


记者:我是大众日报的记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乡村及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释放出哪些利好信息? [14:51:21]


于富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 大家知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团审议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我省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习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推动”中,乡村人才振兴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职称制度改革归根结底还是人才评价的改革,这是人才流动的“指挥棒”,在集聚乡村人才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过去,乡村基层的职称评价,执行全省统一的模式,评价标准针对性不强,方式也比较单一,与基层的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这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们突破基层人才发展的“瓶颈”,推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必将有利于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一线大显身手、发挥作用。对乡村等基层人才,主要有三方面利好: 一是在评价标准上,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着力破除人才评价“一刀切”现象,努力为基层人才“松绑”。比如,放宽学历要求,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条件,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可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又如,放宽论文要求,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再把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再就是,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这为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够强的乡村人才晋升职称扫除了障碍。 二是在评价导向上,能够为基层更好地凝聚人才。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很多鼓励人才留在基层、服务基层的优惠政策,将为乡村基层凝聚起更多急需人才。比如,改革提出,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相应职称。在职称评审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不同于一般方式的评审,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并侧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能力贡献,提高了基层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又如,建立基层人才职称“双通道”,一方面,在基层单独增设基层岗位,基层职称可在基层岗位聘用;另一方面,全省统一的职称也适用于基层人才。也就是说,基层人才既可以选择基层职称,也可以选择全省统一的职称,拥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再比如,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作为省级医疗机构、农业科研机构、中小学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吸引了更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人才向乡村等基层流动。 三是在服务保障上,更加注重科学化、规范化。比如,提高基层职称评审的科学化。增补一批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进入评审委员会,使基层职称评审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加贴近基层人才的需求。又如,优化基层人才的职称评审服务。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平台,打造“互联网+职称服务”模式,实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查询验证的“一条龙”服务,使基层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更便利、更高效。 [14:51:51]


记者:我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实施意见》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打破“玻璃门”,拓宽了参评人员范围。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14:52:17]


钟建军:“玻璃门”的特点,就是看得见,但门不开依然进不来。过去的职称评审政策,表面上看,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但是受身份、地域、档案等客观条件限制,或者因为不了解职称评审政策,部分人员,比如非公有制企业、海外人员以及港澳台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较少,参评人员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人员和大型国有企业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实施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第一是“打破玻璃门”。即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只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第二是给予各类人员(才)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也可以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是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对外统一公布职称政策标准、通知要求、公示公告、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和职称评审系统等,极大地提高了体制外人员的参评积极性。 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打破了职称制度方面存在的“玻璃门”,一方面方便了各类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另一方面,为人才来鲁创新创业、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在打破“玻璃门”方面,我省部分市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我们在济南市开展了非公有制组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试点,放宽他们的职称申报条件,畅通申报渠道,建立申报服务联系点,与公有制单位人才统一评审统一发证,社会反响较好。2017年,济南市有775名非公人才申报了中高级职称,有358人通过评审,激发了非公领域的人才发展活力。再比如青岛市,去年12月底,有1名加拿大籍高层次人才,通过了青岛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的评审,成为首位在青岛市获评高级工程师的外籍人员,发挥了较好示范、引领作用。 [14:52:53]


魏长民: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范粟,联系电话: 86101257。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4: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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