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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社厅解读《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会

特邀嘉宾:韩金峰、李伯平、丁绍敏

嘉宾简介: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丁绍敏

内容介绍: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7年6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年6月1日9:30

文字直播

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和《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先生,巡视员李伯平先生,来解读这三个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济南市以及省外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韩金峰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14:51:03]


韩金峰: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09:25:28] [14:52:44]


韩金峰:一、出台三个文件的重要意义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和《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这三个文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各类人才整体开发、统筹发展,为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人才支撑。[09:26:35] [14:53:57]


韩金峰:(一)出台三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对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提出要求。2016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近日,刘家义书记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时指出,要在全社会引导树立人才意识,实现人尽其能。要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用好用活人才。龚正省长指出,要牢牢把握好创新第一理念、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驱动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最优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成就人才。2016年1月,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改进评选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2016年7月,全省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召开,会议提出要研究制定新时期我省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月,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将“研究制定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列为重要改革措施之一。研究制定这三个文件,正是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推出的重要举措。[09:28:28] [14:54:36]


韩金峰:(二)出台三个文件是推进我省改革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迫切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阶段,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人才是重要保障。与先进地区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我省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从国际看,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家为了赢得竞争主动,纷纷通过立法修法、调整政策、放宽国籍和移民门槛、提供巨额经费支持等举措,加大吸引优秀人才力度。从国内看,全国各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纷纷调整人才发展战略,扩大人才政策开放度,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前所未有。因此,我们必须以更大气魄提升政策开放水平,以更大力度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以更大智慧统筹各类人才发展,以更大举措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这三个文件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打造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人才发展高地,更好满足我省改革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09:29:28] [14:55:16]


韩金峰:(三)出台三个文件是激励不同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保障。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三个文件是一套组合政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是针对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的,目的是通过政策、资金、待遇等方面的扶持,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向更高层次人才梯队迈进。《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是针对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的,他们思维活跃,专业知识扎实,探索创新能力强,是实施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是针对基层人才的,通过健全完善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基层人才匮乏、待遇偏低、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人才流失严重、人才投入不足等问题,旨在培养造就一支扎根基层、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服务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通过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关心关爱关注,鼓励他们争做创新突破的探索者、创新潮流的弄潮者,扎根基层的践行者,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09:34:07] [14:56:00]


韩金峰:二、文件主要内容 三个文件是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人才新部署、新要求,综合吸收国内各省区、省内各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的。文件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人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我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及使用以及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措施。下面,我就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决定每年选拔10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行命名表彰。截至目前,共选拔表彰13批1297名专家,他们在各个行业领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有4位专家当选两院院士,3位专家当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1位专家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求发生了重要变化,评审选拔标准条件以及评价考核体系与当前需求也不相适应,需要适当进行修改、完善。新文件主要变化为: 一是在选拔方式方面,由每年选拔一次改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20人。选拔评审中增加了答辩环节。二是在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方面,首次提出选拔工作在山东省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再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更加注重对于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考量;同时还增加明确了不列入选拔的人员范围。三是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管理期内,对省突贡专家由省政府给予科技奖金6万元;省突贡专家享受当地的医疗保健待遇,在职期间每年享受共计10-20天的休养。四是在专家管理与联系方面,建立跟踪管理与联系制度,听取省突贡专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解决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高端引领作用,专家每年服务基层活动不少于1次。[09:41:23] [14:56:55]


韩金峰:(二)《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国博士后制度始于1985年,我省自1988年开展博士后工作,截至目前,共设立博士后站435个,设站数量列全国第四位;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7544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553人。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1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当选“长江学者”,8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9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8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423人获得“863”、“973”首席专家、泰山学者等其他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博士后制度已成为我省系统培养优秀青年的一项重要制度,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吸引、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从管理制度改革、青年人才培养、博士后创新创业、保障服务等方面对博士后制度进行了改进提升,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主要创新点为: 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试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方式改革试点,下放博士后管理权限,扩大市级管理自主权。在保障博士后权益方面,对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档案管理、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优惠举措。在博士后培养方面,实施“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国家或省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招收培养博士后;启动实施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择优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力度,每年资助优秀博士后、博士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研修活动;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设博士后站,省财政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博士后招收补贴。 (三)《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专业技术人才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更好发挥他们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意见紧扣当前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瓶颈障碍,立足把服务人才发展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科学谋划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坚持放权松绑,突破创新,突出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发展。在评价使用、引进培养、激励保障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等方面,提出19条务实管用的措施。主要政策点为: 在评价使用方面,提高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中的评价权重,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作为基层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面向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在引进培养方面,对基层艰苦偏远地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在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方面,建立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基层志愿服务制度,设立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工作,将在基层服务的经历、贡献和业绩纳入省级医疗和农业科研机构评聘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09:43:23] [14:57:42]


韩金峰:三、下步工作安排 三个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省人社部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下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一)做好三个文件的宣传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各市、各部门全面深入地理解三个文件精神。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媒体,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新的政策,同时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对于人才及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三个文件的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细化推进措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各市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把三个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其在促进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三)强化督导检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市、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得到全面落实。 各位朋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机制体制改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离不开广大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长期以来,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给予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量的关心和厚爱,也希望大家将来更加关心关注人才工作,为我省人才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大家![09:46:01] [14:58:24]


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09:46:22] [14:58:56]


记者: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对改革完善评价制度的呼声很高,请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重点改革举措?[09:47:51] [14:59:28]


李伯平:从《实施意见》看,重点推出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第一是全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建立这一制度目的是突破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瓶颈制约,更好发挥人才在基层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制度的核心是对基层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评聘结合,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它打破了基层职称的“天花板”,畅通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第二是改革基层人才评价机制。《实施意见》破除唯学历、重论文的倾向,着力推动基层人才评价形成重品德、能力、业绩的导向。针对基层人才长期在一线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将其在本专业岗位上的教案、病例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成果,以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表彰奖励等,均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第三是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一方面充分体现“定向评价”的特点,灵活采用业务测试、面试答辩、考评结合、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评审,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放宽条件限制。比如对除医疗卫生专业以外的专业,在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申报相应高级职称,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09:50:03] [15:00:02]


记者: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请问《意见》出台后,省人社厅在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上还有什么举措?[09:50:36] [15:00:33]


韩金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启动实施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合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青年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宽松的科研环境,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二是加大我省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力度。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35岁以下的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研修访学、合作研究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三是出台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准备从青年人才集聚、培养、评价、流动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出台政策支持,如: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以才荐才、以赛聚才,着力为青年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09:53:33] [15:02:02]


记者:新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了几类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具体是哪几类?[09:53:53] [15:02:35]


李伯平: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对象是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体现向一线、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新修订的办法还明确了不列入选拔范围人员,主要有以下六类:(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09:56:16] [15:03:14]


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需要继续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人社厅范粟,联系电话:86101257。[09:56:41] [1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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