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同意设立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鲁人社字〔2023〕44号
山东外事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一二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6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结果,同意设立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
二、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系中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全日制技工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营利性,学校注册办学地址为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2号。学校简称为“山东工匠技工学校”,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毕业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
三、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由山东外事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并设立董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办学所需经费由学校董事会负责,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以培养初、中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人,开设计算机网络应用、电子商务、会计、幼儿教育4个专业。同时依法承担相应专业的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培训。
五、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应在3年内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各项办学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学校的办学情况组织评估和检查。
你公司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举办者责任和义务,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山东工匠技工学校有限公司要牢固树立“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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