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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2-10-21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大企业、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技能兴鲁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8,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2025年,每年重点支持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和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带动各地、有关行业企业建设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能推广网络。

二、条件要求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具体包括新建和已建两类。

1.新建项目在具备人社部发〔2022〕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1近三年每年全日制教育在校生不少于8000人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其中培育或培训高级工以上层次技能人才不少于30%。(2)培训专业实行工学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模式,工学一体化师资比例占专业全部师资数量比例达到40%以上;专业带头人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3)近3年承办过省级一类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或师生员工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名次的不少于20名;或培养进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选手;或培养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4)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地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或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5)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在具备人社部发〔2022〕6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1)近三年每年全日制教育在校生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其中培育或培训高级工以上层次技能人才不少于35%。(2)培训专业实行工学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模式,工学一体化师资比例占专业全部师资数量比例达到50%以上;专业带头人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3)近3年承办过省级一类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或师生员工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名次的不少于20名;或培养进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选手;或培养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4)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地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或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5)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项目单位近三年在招生、财务、实习、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或重大负面舆情。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比较明显,技能领军人才比较密集,一般应已被认定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或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规划青年技能领军人才年度培养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

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优先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1)申报带头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称号之一的。(2)申报成员具有设区的市级以上技能领军人才资质,或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的。(3)申报成员具有突出绝技绝活,并在传承传统工艺、“山东手造”、“鲁菜师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型人才。

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处于建设期内的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设站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建设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申报,进行竞争性综合评审并公示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申报通知,对年度项目申报作出安排。项目申请单位按申报程序通过各市或省直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单位申报报告。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相关专业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证措施等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

4)符合遴选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应提供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案、人才培养考核方案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二)项目确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经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项目建设候选单位。

(三)项目公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厅网站上对项目候选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四)项目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将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分别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2022年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各设区的市、省属大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副厅级及以上,下同)可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省直部门直属的企事业单位,由其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中央驻鲁单位等,由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不推荐。推荐申报材料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全面考核评估

从今年起对2011—2020年期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分批次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今年组织对2011、2012、2013年度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评估工作与当年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步完成。各有关项目单位根据当时的申报报告及有关材料,逐一开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是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涉及资金使用的,要准确说明省级补助资金和有关配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自评工作情况通过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请于10月26日前向我厅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并附PDF格式电子版)。

(三)提升项目资金绩效

2022—2025年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项目建设期满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备案后,在下一年度按两部相关规定分类分档后予以补助支持。

(四)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五)报送要求

有关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简装成基地项目不超过80页,工作室项目不超过30页,普通A4纸装订或胶装成一册即可,杜绝过度包装)一式七份,并扫描成PDF格式纸质版材料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

联系人:于金(基地项目)王伟(工作室项目)

联系电话:0531—5178815051788151

电子邮箱:wwrst@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1

附件.doc鲁人社字〔2022〕1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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