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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08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2〕33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央驻鲁单位或者省属大企业。

(二)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我省“十强产业”和“十大行动”需要开展的竞赛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人员,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条件,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四)支持各部门(单位)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规程和办赛形式,设置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省级竞赛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式样见附件)。初次申报举办省级竞赛的,应当一并介绍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并对竞赛活动可行性进行调查分析。

(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

邀请境外机构和人员参加的竞赛活动,申报前应当按照要求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并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2022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统一冠名为“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大赛(竞赛)”。

(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者联合市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等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或者重点领域竞赛,可申报省级一类竞赛;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组织或者省属大型企业、中央驻鲁企业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可申报省级二类竞赛。

(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应当由牵头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并在申报函附件中的主办单位意见栏盖章或者提供同意联合主办竞赛活动的函。

(四)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于2022年3月3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办赛经费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单位筹措、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保障,专款专用,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纳入省级竞赛计划的赛事,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联系人:王兆伟

联系电话:0531—51788136

邮箱:wzwrst@shandong.cn


附件:申报函(式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文件下载:1.鲁人社函【2022】33号.doc

2.鲁人社函【2022】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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