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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24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企业: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统筹规划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确保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现就2021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央驻鲁单位或省属大企业,并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技术专家团队

(二)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我省“十强产业”和“八大战略”需要开展的竞赛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技术支持能力以及竞赛所需的场地场所和设施设备,并具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四)支持各部门(单位)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规程和办赛形式,设置与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省级竞赛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举办2021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申请。初次申报举办省级竞赛应介绍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并对竞赛活动可行性进行调查分析。

(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2021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将统一冠名为“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大赛(竞赛)”。

(二)举办跨多个行业(系统),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人员、社会影响力大的竞赛活动可申报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申报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需由牵头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并在申报表主办单位意见栏盖章或提供同意联合主办竞赛活动的函

(四)申报材料(Word版和盖章PDF版)于2021年4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531—86013605

   箱:ljjrst@shandong.cn

 

附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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