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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0-05-29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

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建好我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技能频道”通讯员队伍,扎实做好稿件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高素质通讯员队伍

通讯员主要负责征集、采写、报送宣传稿件,提供宣传线索等工作,是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的重要保障。请各市、各省属技工院校遴选1名熟悉业务、具有一定新闻采编能力的同志担任“技能频道”通讯员,具体负责相关宣传和稿件上报工作。各市要推动县(市、区)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建立通讯员队伍,共同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要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和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的策划和宣传。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吸引力,突出实效性。要发挥宣传矩阵优势,积极配合“人社部政务微信”“技能中国”“山东人社”“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全媒体融合报道,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宣传工作质量,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稿件征集与报送

    (一)“技能频道”下设动态与政策、技能提升、竞赛比武、

大国工匠、技工技师摇篮和技能课堂等6个栏目(栏目介绍见附

件1,面向全体劳动者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技能培训等服务。稿件可以采用文字、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内容应契合“技能频道”各栏目定位,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其中:文字稿件字数不限,尽量配发图片、视频;图片采用高清像素JPG格式,同时配发文字说明;视频作品加封面和文字简介,MP4格式,1920*10802M码流,单视频不超过4G,时长3-5分钟为宜,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可以做成剧集,语言为标准普通话,字幕为简体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二)稿件一律报送电子版,注明供稿单位、作者姓名(笔名须注明)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编、手机号码)

(三)疫情防控期间,“技能频道”推出“在家学技能”视频栏目,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视频。请积极组织技工院校、世赛集训基地、线上培训平台企业等,为“在家学技能”栏目提供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

    (四)稿件经审核后,由通讯员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技能人才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充分调动本单位、本系统、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全力做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稿件征集报送工作。

(二)要加强对稿件内容的审核把关,不得出现涉密及敏感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供稿单位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稿件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市、各省属技工院校确定1名通讯员,并65日前将《“技能频道”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伟  053186013513

投稿邮箱:wwrst@shandong.cn

 

附件:1.“技能频道”栏目简介

        2.“技能频道”通讯员登记表.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

“技能频道”栏目简介

 

一、动态与政策

党和国家关于技能人才工作有关要求、最新指示、重大活动及政策文件发布、相关时事新闻;各市、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权威专家对有关政策的分析解读等。

二、技能提升

围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报道各地、部门行业、企业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

三、竞赛比武

世界技能大赛及国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行业技能竞赛、企业练兵比武、院校教学演练等筹备、组织、训练、竞赛等情况,全面展示各行业技能人才风采。

四、大国工匠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国工匠成长成才经历和技能报国事迹;技能脱贫、技能成才先进典型;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国工匠绝招绝技展示等。

五、技工技师摇篮

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技工院校风采、办学特色、课程改革、师资队伍、校企合作等。

六、技能课堂

以视频方式展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技能大师授课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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