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5〕67号文件
做好我省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活动相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发文字号)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举措,是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全面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的专项活动。各有关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活动当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
二、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各有关市要按照人社部函〔2015〕67号通知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保障措施、实施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等,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统一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开展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重点在配套政策制定、组织具有特色的活动、加强资金保障、搞好舆论宣传等方面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联系 人:姜燕 李笑
联系电话:0531-86013604、86013513
电子邮箱:sdpxjy@126.com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