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前三季度就业形势,以及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了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前三季度全省就业情况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企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订单减少、开工不足、用人需求下降,劳动者外出受限、求职延后,失业风险陡然增加。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如果就业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就会影响千家万户的生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异常严峻的就业形势,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全面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政策措施,人社、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闻令而动、奋勇攻坚,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居民就业逆势恢复、企稳向好。1—9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3.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93.9%,快于时序进度18.9个百分点;三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3.1%,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一是援企稳岗保居民就业。实施社保费“免减缓降”组合拳,截至9月底,全省减免企业社保费597.1亿元,其中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525.4亿元。推动稳岗返还政策“扩围”“提标”,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3.1亿元,惠及26.2万户企业,稳定就业岗位879.3万个,返还金额接近2019年的3倍。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发放以工代训补贴,支持企业以训扩岗、以训稳岗。二是扩岗增容保居民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78亿元,惠及3.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6.02亿元,超2019年全年,扶持个人借款人10.36万人、企业借款人1500余户。三是抓好重点群体保居民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实施电子报到证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开展农民工务工畅通行活动,帮助农民工返岗复工,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四是优化服务保居民就业。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全力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努力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扎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截至9月底,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1万人次。五是兜牢底线保居民就业。拓宽线上线下渠道,发放失业金25.3亿元,发放失业补助金4.5亿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出台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细则,支持各地开发消杀防疫、保洁环卫、卡点值守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43亿元、社会保险补贴6.82亿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59.5万人。
现在离年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们一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就业领域的困难风险考虑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办法研究得更周密些,全力决战70天,确保完成就业年度目标任务,以“首稳”“首保”促“六稳”“六保”。
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转型,也带动了就业转型,以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为代表,以“就业形式多元化、组织方式平台化、用工管理去雇主化、工作弹性化”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灵活就业显示出巨大活力和潜力,成为劳动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劳动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也逐步凸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要及时跟上研究,把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有力支持灵活就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家义书记、李干杰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抓紧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迅即行动,研究起草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已于10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步,在促进灵活就业方面,将重点推进“六有”:
一是就业“有岗位”。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联体平台,打造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小店集聚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二是创业“有扶持”。允许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以及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向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合伙创业,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三是求职“有帮手”。建立线上求职招聘平台,设置招聘专区,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在社区、村设置灵活就业信息发布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需求信息,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在零工聚集地规划设置零工市场,提供遮雨、遮阳、信息发布等便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村居设立劳务中介、劳务合作社,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灵活就业。
四是培训“有专项”。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将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等新就业形态重点群体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五是权益“有保障”。允许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在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这项政策为全国首创。
六是环境“有改善”。全面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收费,因城施策加大对灵活就业政策支持、服务供给。将支持灵活就业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在技能人才评选中扩大灵活就业比例,加大对灵活就业典型、吸纳灵活就业示范平台企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