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1〕6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水平,按照《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核评比标准(试行)》(鲁人社办字﹝2010﹞88号)要求,决定对2011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201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年度审查、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两网化”管理、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报送、组织机构建设及日常管理等。
二、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分级进行,省厅主要对市本级的工作进行考评,对各市推荐的县(市、区)级先进实行抽查;对县(市、区)的考评由各市组织。考评实行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省厅在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组对各市进行现场考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资料,对照考核表量化评分。省厅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对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市对县(市、区)的考评工作要在省厅考评前完成。
四、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对全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全面衡量和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工作,并认真准备好工作汇报和考评资料。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做好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推荐名单、材料在考核时报考核组。
附件:1、
2011年度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
2、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评提供的主要材料
3、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有关情况统计表
4、
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