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办发〔2014〕125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促进重要信息共享,经研究,在我厅建立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发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范围。我厅举办、主办、承办的影响力大、涉及面广、事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
二、形式内容。信息发布一般采取文字稿件辅以必要新闻图片(含音视频资料)的形式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文字稿件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篇幅得当、严谨规范,新闻图片要真实、直观、生动,有利于展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果和我厅良好形象。
三、发布程序。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结束后,主办处室(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新闻图片和文字稿件等收集整理完毕,并填写《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发布审核表》(详见附件1),一并送政策研究处进行政策把关和舆情审查后,报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审查无异议的由办公室统一在厅门户网站发布。
四、材料归档。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结束后,主办处室(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移交完整规范的归档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图片、录像、录音、实物等。纸质材料应齐全完备、格式规范、耐久性强;图片、录像、录音和电子文档应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存储介质稳定并附以文字说明;实物档案包括奖杯、奖状、奖牌、奖章、锦旗、荣誉证书、纪念品、宣传品等,应主题明确、整洁无破损。主办处室(单位)向办公室移交归档材料时,应填写《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归档材料移交目录》(详见附件2),履行完备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分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对外一个部门发布,对内多部门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其中,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并具体做好保密审查、发布、归档、考核工作,负协调责任;会议活动主办处室(单位)负责提供文字稿件、新闻图片、归档材料等基础资料,负主体责任;政策研究处负责政策把关和舆情审查工作,负审查责任;信息中心负责提供信息发布工作的技术支持,负技术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分工不分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营造处室(单位)“积极送”与办公室、政策研究处“主动找”的良性互动局面。
要突出抓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这一关键环节,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举办前,有条件的主办处室(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采集影像资料,不具备条件的要主动协调政策研究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派员协助,会议活动结束后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筛选、采编和归档,确保第一手资料全面、生动、详实。
六、工作考核。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发布工作,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厘清责任、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调度、亲自过问;具体经办人是主要责任人,要高度负责、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办公室要定期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调度,对应发布而不发布或者发布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
附件:1.
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信息发布审核表
2.
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归档材料移交目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