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厅长办公会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10月24日,省张法水,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张法水,山东旭光外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卓锦、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李启帆作为专家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2024年第10次厅长办公会,并参与审议《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
三位专家代表一致认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工伤费率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和缴费金额。《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规定了费率浮动指标、浮动周期、浮动标准等规定。特别是关于浮动标准的规定,直接决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单位更加关注工伤预防,从源头防范、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三位代表结合自身领域和工作实际,就首个浮动周期、不计入支缴率情形、宣传解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研究、借鉴和吸纳专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文件制发。要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工伤预防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关系用人单位切身利益,是人社领域落实“利益相关方列席”制度的重要内容。此次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厅长办公会,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