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我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61号文件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发文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稳就业”置于“六稳”之首,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就业大局稳定,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就业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农民工就业创业难度进一步加大。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要求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措施并举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影响,结合贯彻人社部《意见》,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我省《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主要内容
在贯彻落实人社部《意见》和前期我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农民工工作实际,起草形成我省《通知》,提出了7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落实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二是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三是支持灵活就业新形式;四是落实职业培训各项补贴政策;五是创新农民工就业服务模式;六是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力度;七是落实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
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0〕61号文件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