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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2022-11-15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3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1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综合评审,确定了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附件: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

 

附件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

 

济南市槐荫区

济南高新区

青岛西海岸新区

胶州市

淄博市张店区

淄博市临淄区

滕州市

利津县

龙口市

烟台黄渤海新区

高密市

青州市

曲阜市

济宁市兖州区

泰安市泰山区

威海市文登区

莒县

临沭县

齐河县

阳谷县

滨州市滨城区

曹县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2〕134号.docx

                 鲁人社字〔2022〕1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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