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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
2022-05-27 字体

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度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

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

鲁就办〔2022〕17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省就业工作创新发展、领先发展,根据《山东省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经省政府同意,对2021年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济南市、东营市、泰安市、菏泽市予以表扬激励,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地方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聚力“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提质加力就业优先政策,更好发挥市场化背景下政府促就业作用,着力扩大容量、保障重点、强化培训、提升服务、兜牢底线,持续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2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签发人:梅建华

 

文件下载:1.鲁就办【2022】17号.doc

2.鲁就办【2022】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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