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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9-22 字体


鲁人社字〔2022〕101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广泛开展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就业生态,持续提升劳动者对就业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劳动者就业创业有机会、职业发展有平台、就业权益有保障,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建设内容

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紧密围绕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聚焦就业法治环境、就业政策环境就业市场环境、就业服务环境、就业文化环境方面,健全完善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

(一)就业法治环境。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就业法治环境,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消除性别、户籍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

二)就业政策环境。积极打造宜业乐业的政策环境,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等社会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加大对企业和劳动者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普惠共享的就业政策体系。

三)就业市场环境。积极打造健康优质的市场就业环境,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机构诚信服务的就业市场发展新格局,人力资源实现高效配置。

(四)就业服务环境。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环境,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不断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五)就业文化环境。积极打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文化环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双创”精神,选树一批“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基层就业、返乡乡就业创业等典型,打造“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品牌。

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参考体系见附件1。

三、建设步骤

(一)申请申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统筹谋划、统一推进、组织申报,推荐遴选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等)进行申报。每个市推荐1-2个县(市、区)。

被推荐的县(市、区)须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建设方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申报材料,包括推荐申报申请和建设方案,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二)组织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择优选树20个左右就业人口数量较多、工作基础扎实、思路创新有效、改革积极性高、引领作用强的县级城市,作为山东“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单位

(三)公示发布。经专家评审的城市,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布。

(四)建设实施。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建设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执行监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估验收。2025年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对“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四、建设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设单位申报工作,做好建设方案的编制、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要对实施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建设内容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对审查结果负责。申报项目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符合要求。对实施效果好、经验典型、示范性强的地区进行经验宣传和推广,将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就业工作绩效评价。

人:顾巍、周立柱

联系电话:0531—51788106、51788116

电子邮箱:gwrst@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参考体系

      2.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3.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绩效目标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

    

附件1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

参考体系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基础指标

1.就业人员增长率;

2.市场主体增长率;

3.第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占比;

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5.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二、建设指标

(一)就业法治环境

1.女性就业比例;

2.城镇残疾人未就业比例

(二)就业政策环境

1.就业经费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2.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与就业人员比例。

(三)就业市场环境

1.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缺工企业占比

(四)就业服务环境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本地就业人员的比例;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与本地就业人员的比例。

(五)就业文化环境

1.近三年就业领域文化品牌数量

2.近三年就业领域市级以上先进典型人物数量。

三、调查指标

1.企业对当地就业环境的调查满意度。

2.就业人员对当地就业环境调查满意度。


附件2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申报

实施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申报城市概况。介绍示范项目申报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介绍辖区内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城乡就业人员情况、就业重点人群数量及构成等情况。

(二)就业工作情况。介绍申报城市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情况。

二、申报工作情况

介绍申报城市围绕示范项目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研究论证情况、立项情况、工作基础等。

三、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要着重论证项目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以及建设措施的可落地性,说明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已经具备、资金投入渠道及已落实情况等。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目标。制定示范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二)实施内容。围绕建设目标,聚焦就业法治环境、就业政策环境、就业市场环境、就业服务环境、就业文化环境方面,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一揽子建设思路和具体举措。

五、保障措施

明确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和单位,从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政策保障、资金管理、舆论宣传、绩效监控、监督检查等方面,说明拟采取的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的各项措施。

六、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3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绩效目

申报城市

项目名称

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项目

申报部门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设指标

类别

指标内容

2021年数据

2025年目标值

备注

基础

指标

就业人员增长率




市场主体增长率




第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占比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就业法

治环境

女性就业比例




城镇残疾人未就业比例




就业政

策环境

就业经费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与就业人员比例




就业市

场环境

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缺工规模




就业服

务环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本地就业人员的比例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与本地就业人员的比例




就业文化环境

近三年就业领域文化品牌数量




近三年就业领域市级以上先进典型人物数量




调查

指标

企业对当地就业环境的调查满意度




就业人员对当地就业环境调查满意度




:根据地方实际,可有针对性选用以上指标,也可适当增加指标。相关指标内容要明确、可行、可考核。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2〕101号.docx鲁人社字〔2022〕1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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