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
就业集中招聘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10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经研究,定于2月至5月举办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招聘活动(日程安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招聘活动继续坚持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专业特色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度、合理利用资源。紧紧围绕服务“蓝黄”两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西部经济隆起带等特色经济区发展,大力推广区域化、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提高对接成功率。注重发挥各区域内高校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注重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各区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搭建优质服务平台,为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集中招聘活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安排,有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活动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相关要求,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搞好就业对接服务。对参加现场招聘的用人单位,要实行准入制度,广泛组织信誉良好的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收取费用。要加强宣传动员,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全国性专项活动,积极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和信息引导工作,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就业集中招聘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总结中要对进场人数、提供岗位数、达成就业意向数、现场正式签约数等具体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和分析。
联 系 人:赵钦友 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8597895
附件: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集中招聘活动
具体日程安排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