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及续期备案要求
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
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刘妙玉
近期,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提出“优化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价职业(工种)的管理和规划布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从严从优遴选社会评价机构”的要求。在当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扩容”向“提质”转变的实际情况下,为提高我省社会评价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实效性,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社评组织的遴选、培育、评估和退出工作机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及续期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2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完善了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 对我省下一步全面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深刻意义。
一是全面系统。《通知》对社评组织的征集遴选及续期备案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从机制建设到具体程序、从征集重点到评估方式等,要求具体、清晰,为社评组织的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层级分明。健全了层级管理机制,明确了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是注重实际。《通知》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行业企业现实需求,组织开展社评组织征集遴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此外,《通知》明确了社评组织的职工、工种、级别调整要求,社评组织可以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调整评价方向,这让有组织经验和工作能力的社评组织更有活力、更有干劲、更有作为。
四是程序规范。《通知》优化了遴选备案程序和续期备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择优遴选、孵化培育、验收评估等步骤,科学开展征集,严格遴选程序,细化定期评估,制定孵化培育与续期评估环节,通过验收评估把综合实力强、评价能力高、发展前景好的社评组织选进来,将不符合条件的淘汰出去,更有利于提升社评组织整体质量和服务能力,让技能人才评价环境变得更加和谐、更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