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属技工院校办学情况随机
抽查的通知
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深入推进技工院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公正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按照2020年度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将于近期对省属技工院校办学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单位
本次随机抽查,从省属技工院校监管名录库中按照10%的比例,按照公办、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随机抽取2所技工院校进行检查。按照差异化监管有关要求,确定一所学校一并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抽查事项内容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次抽查单位实际,确定抽查事项如下:
1.收费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有无违规收费问题。
2.按批准专业、层次开展招生及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超层次、范围开展招生等。
3.办学场地情况。重点检查场地面积是否达标;有无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实习工位;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是否存在违规异地办学行为。
4.与其他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实施联合办学,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及虚假就业承诺等。
6.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财会管理人员是否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抽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随机抽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员从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执法监察局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按照抽查事项内容询问有关人员,调取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制作询问笔录,精准取证。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
随机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按照要求将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作为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实现信息共享。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随机抽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执法检查,认真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规范办学行为,提高院校教学管理水平。
附件:省属技工院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