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专家论证会
2019年8月10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会。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评价相关领域专家,详细了解《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背景、起草过程后,对《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改革举措等进行了论证。
经过论证,专家认为,《实施意见》紧扣中央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密切联系山东省实际,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并具有一定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并有以下主要创新:一是在框架结构上,提出了建立健全人才评价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社会(行业)、单位在人才评价上的权责关系;二是在改革目标上,明确提出人才分类评价要围绕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和海洋强省”等三大发展战略进行,为山东新一轮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三是在具体措施上,提出“人才评价特区”,形成人才集聚小高地,特别提出面向企业、高层次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在人才团队、学历、任职年限等,都有非常明确的意见;四是在保障措施上,提出“互联网+服务”的评价手段,有利于改进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专家就《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主要有:一是《实施意见》的站位还需要再提升;二是人才评价的导向要进一步明确和聚焦;三是在职业道德、诚信、破除“四唯”等方面,措施还需要加强;四是文件部分表述需要进一步规范,文字要进一步精炼。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修改《实施意见》时进行了研究,在修改时结合实际采纳了相关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