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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题解读——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2021-02-11 字体

2021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题解读

              ——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一、起草工作基本情况

职称改革是近年来人社部门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人社部陆续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基础性配套文件,逐步搭建起职称工作的“四梁八柱”。《暂行规定》作为职称评审方面的重要配套文件,就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提出了不少新要求,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落实。

我们以中央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为指引,在认真学习领会《暂行规定》精神,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外省市做法的基础上,本着“提质增效、科学规范”的原则,经深入调研、起草初稿、集中讨论、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成了我省《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其中,征求各市人社部门意见3次、省级高评委办事机构意见2次,举办专家论证会1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1次,力求最大限度收集了解各方意见、建议,并在充分吸收、多方研究和反复推敲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汇报稿。

二、主要内容与特点

《实施办法》采用章条式结构,主要包括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评审服务、监督管理、附则等七章,共计47条,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基本程序、各环节操作流程、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等作出规范,对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提出要求,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行明确。

《实施办法》汇报稿的起草遵循“五个坚持”,即:一是坚持贯彻中央以及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贯穿到职称评审全过程,体现在具体规定中。二是坚持制度全覆盖,管理全链条。职称评审管理的实施范围,由过去主要在体制内拓展到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用人单位,覆盖到评审的各个环节。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一方面,结合新时代职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原有文件中不合时宜的地方;另一方面,保持职称政策连续性,避免对现有职称工作造成冲击。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充分考虑地区、部门实际,在保证制度刚性、原则性的同时,赋予一定的自主权。五是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权限,强调优化服务。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权责明晰。《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层级,界定了人社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划分,指明了职称评审主体等,避免因职责不清造成工作推诿,形成工作风险。二是程序规范。《实施办法》明确了职称评审的必要程序,每一程序包含的环节,以及每个环节主要内容及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等。三是服务为先。标题开宗明义,定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在内容上,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明确,“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对信息化服务平台,要求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便捷化服务,实现职称评审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将服务理念融入《实施办法》的各个章节。四是监管有力。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减少人社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微观管理,主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监管,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跟踪预警,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三、下步打算

《实施办法》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厅长办公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履行发文程序,以厅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二是做实辅导解读,择机举办培训班,让评审组织单位熟悉新政策,掌握新要求,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知晓、熟悉、用好《实施办法》,营造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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